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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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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拍賣會中所有拍賣標的物均以其現狀進行拍賣,具體品質、規格、數量以現場看樣為準,若有誤差,如有出入成交款不作多還少補之價格上的增減。競買人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有權了解拍賣標的情況,簽訂競買協議并進入拍賣會場的競買人,即表示已經認同并接受拍賣標的的現狀,已知并自愿遵守本拍賣須知、拍賣會《拍賣規則》、競買協議的所有條款,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得對標的的現狀有異議。本公司不承擔標的物品質、面積及瑕疵擔保責任。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得對拍賣標的的現狀提出異議。
- 標的移交過程中產生的拆卸、運輸、安裝及存放標的倉儲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 拍賣時的起叫價、成交價不含有拍賣標的交易時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如:契稅、傭金等。
- 本次拍賣會采用有底價(保留價)的增價方式進行拍賣。進行拍賣時,先由拍賣師報出起拍價和加價幅度后,競買人按拍賣師宣布的加價幅度加價競買(低于加價幅度的競價無效),拍賣師可根據現場競價情況隨時調整加價幅度。第一個舉牌的競買人表示愿意此價格購買,接下來競買人每舉一次號牌表示在前一價位上按加價幅度加價一次。如有超過加價幅度的加價,則競買人需在舉牌同時大聲報出出價位。競買人的最后報價經拍賣師重復三次至無人繼續加價后,且這一報價達到底價(保留價)時,以拍賣師擊槌表示成交。如未達底價(保留價),則拍賣師宣布該拍品收回(即不成交)。
- 競買資格:企業參加競買應持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企業代碼證、法人代表人身份證;個人須提供身份證,境外競買人須提供個人有效證件(如回鄉證、護照等);委托他人參加競買的,應在報名截止前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或足以證明其真實性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 競買人取得拍賣資料后,應仔細閱讀拍賣資料的內容,對拍賣資料有疑問的,應在競買前向拍賣人咨詢,咨詢電話:0591-87848560。競買人可現場自行踏勘拍賣標的,對該拍賣標的有異議的,應在參加競買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競買人一旦參加競買,均視為無異議。
- 成交款及傭金付款期限:買受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競買人與本公司對付款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期限為準)。如逾期未支付,自第四日起,本公司每日將按所欠價款的千分之三收滯納金,并有權視為買受人違約,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本公司保留向該買受人提請賠償及訴訟的權力。
- 成交后,未競得人的保證金于拍賣會結束后不計利息退還。
-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憑本公司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拍賣標的在拍賣之前所遺留的所有費用亦由買受人承擔(有特別約定除外)。若遇委托方要求終止拍賣或收回拍賣標的,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全額退還競買者所交付的款項。
- 競買人及與會人員,應遵守拍賣會場的紀律,不得大聲喧嘩,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拍賣時如發現競買人惡意串通,操縱競價或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由競買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拍賣人提供的拍賣資料中,對拍賣標的意見性文字說明,僅供競買人參考。因印刷、復印、拷貝或攝影造成資料與實物有誤差的,以實物測數據和有效證件、文件為準。“拍賣公告”與“拍賣須知”有出入的以本“拍賣須知”為準。
- 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拍賣會《拍賣規則》執行。
福建省晨至信拍賣行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拍賣須知,拍賣活動是在公開、公平、公正競爭下進行的,它的一切活動具有法律效力,參加本次拍賣會的競買人應仔細閱讀本須知及拍賣規則,并以此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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